各位沈阳的小伙伴们,
今天你复工了吗?
复工后
是否对于工资怎么发放
有很多疑问?
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现整理几个重要问题如下:
问题1.员工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被政府实施隔离措施的,隔离期间如何向其支付工资?
答: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隔离期间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隔离期间的工资。
相关法律政策: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2、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根据传染病防治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隔离期间的工资。
问题2.员工隔离期结束后,仍需继续治疗,继续治疗期间如何支付工资?
答: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进行治疗的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按照医疗期工资支付。
相关法律政策: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二、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
问题3.因政府采取管控措施企业停工、停产的,如何支付员工工资?
答: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如职工工资标准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30日)的,按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生活费,生活费含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相关法律政策: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二、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三、对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企业停工、停产或劳动者不能按时返岗的情况,劳动者工资应按照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的工资支付相关规定进行,即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从第二个月起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生活费含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问题4.对“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如何理解?
答:从停工停产当日起至复工复产前一日止连续计算。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30天。
相关法律政策: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八、企业停工停产的起止日期计算,从停工停产当日起至复工复产前一日止连续计算。其中,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30天(包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各类假),企业发薪日在此期间的,不影响按停工停产相关支付标准分段计算工资。对企业停工停产后复工、复工后再次停工停产的,每中断一次需要重新计算,不得将两次停工停产的时间累计计算。
问题5.对因受政府管控措施无法按期返岗员工,管控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答:(1)对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的,按休假工资支付;(2)企业安排劳动者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居家办公,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正常支付工资。
相关法律政策:
1、《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二、(二)鼓励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要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对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指导企业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2、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三、但对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对企业要求劳动者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工资。
问题6.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可否延期支付工资?
答: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不得超过30天。
相关法律政策: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四、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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