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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HR常见问题汇总

  来源:www.lnyyhr.com   作者:元允
  问题一 大学生实习需要交社保么?
  问:我公司聘用了10名大学生实习并支付他们一定金额的补贴,是否需要给他们缴纳社保?
  答:不需要缴纳社保,但是支付实习生的补贴需要代扣个税。        
  原因:       
  1.一般来说大学生实习并不足以形成劳动关系,实习是大学生学习知识和实践教学的内容;       
  2.实习项目是学院教学内容的延伸和扩展,是进行与其所学知识内容相关的实际操作;       
  3.无论实习单位是由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己联系,实习目的不是获取报酬而在于获得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高校大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并未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单位是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参考一       
  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参考二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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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二 新员工首次参保有年龄限制么?
  问:招聘录用新员工,最大年龄多大就没法参保了?
  答:1.如果是首次参加社保的人员,参保的最高年龄受法定劳动年龄的限制,男性超过60岁,女性工人身份超过50岁,上部身份超过55岁的人员,就不能再办理参保手续了;        
  2.对于非首次参保人员来说,参保是没有最高年龄限制的,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如果不办理退休,还想继续交社保,也是可以一直继续交的。
  提醒:养老保险的两个退休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男同志60岁)和最低缴费满15年。目前我们的退休政策需要累计缴满15年才能享受职工养老待遇,建议不要等到快退休了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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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三 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属不同的公司
  问:员工在一个公司发放工资,但是在另一个公司代缴纳社保,个税申报能否扣除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企业所得税前能否扣除?
  答:
  1.这个问题属于代缴社保、挂靠社保的问题,在现实中较为普遍。       
  2.不建议出现以上工资和社保分离的情况,因为各地税局执行口径可能不同,会造成个人承担的社保,不允许在工资薪金个税中税前扣除的风险。       
  3.一个公司发放工资,但是在另一个公司代缴纳社保,造成社保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没法税前扣除。
  注意 尽量做到人员、劳动关系、工资、社保四位一体,从而做到社保费在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前的合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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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四 异地员工所得税扣除
  问:我司注册地在青岛,现有异地(外省)招录员工,在异地工作。其社保关系不转移,还是在异地缴纳(由异地中介公司代缴,公司付费用给中介公司),其工资由公司在青岛发放,并在青岛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异地缴纳的社保费用中,个人承担部分,可否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2、异地缴纳的社保费用中,公司承担部分,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请在确认该笔支出真实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按规定执行。       只要属于按规定(包括社保的申报和缴纳都按照社保规定)缴纳的社保费用,可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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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五 临时工是否需要缴纳社保?
  问:公司聘用的临时工不需要缴纳社保吧?什么情况下必须缴纳呢?
  答:分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情况一 企业与临时工属于聘用劳动关系      
  1.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2.按月定期支付报酬。      
  3.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报酬,同时需要给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
  情况二 企业与临时工不存在雇佣劳动关系      
  1.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2.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      
  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是和工资薪酬分开。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的。接受劳务的企业不需要为提供劳务的人提供社保。 这类员工提供劳务需要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
  提醒一 现在已经没有了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分,只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用工之分,除非全日制工(也就是小时工)不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以外,其它用工形单位依法都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保证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待遇。
  提醒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发表日期: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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