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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公布

  来源:www.lnyyhr.com   作者:元允

最新!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公布

近日,人社部网站发布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2年4月1日)。

最低工资标准

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形式。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4月1日,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12个地区的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90元,为全国最高。

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北京、天津、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东、重庆、四川12个地区的第一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元。其中,北京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3元,为全国最高。

知识链接

一、什么是最低工资?

2003年12月30日,原劳动部公布《最低工资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那么,什么是“正常劳动”?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只要提供了8小时/天的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就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二、为何要发布最低工资标准?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三、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何有差异?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在综合考虑各地城镇居民最低收入群体人均消费支出、人均食品支出、恩格尔系数、赡养系数,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指标数据,结合近年来当地经济发展实际而确定的。


四、最低工资标准多久调整一次?

根据有关规定,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每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


五、最低工资标准要剔除哪些费用?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最低工资标准应剔除以下三项内容: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中除剔除上述费用外,还剔除了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六、最低工资标准中是否包含员工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总是引人注目,特别是在几个一线城市,因为最低工资标准的内涵,各地存在不同的做法,还要考虑这个标准中是否包含员工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从《最低工资规定》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看,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也就是说,按照国家层面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中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员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


但是,各地在执行的时候却存在一些差异,存在几种不同做法。

1、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这是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做法,和国家层面的《最低工资规定》保持一致的,比如广东、山东、浙江等地都是这样执行的。

2、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比如北京和上海是这样的做法。我们来看看具体的规定:

北京:关于调整北京市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21〕77号)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上海: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18号)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但不包含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

全中国似乎只有江苏是这样规定的。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72号)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七、最低工资对企业和劳动者的影响

1、劳动者的影响

加班费和社保缴费基数:

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相应提高。

到手工资:

对于部分基层劳动者来说,其工资标准就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一定程度上会促进企业上调基层员工的薪资。

2、试用期工资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5、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6、停工停产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然后再结合所在省份的工资条例,有明确规定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

7、劳动者工资扣除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8、集体劳动合同工资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9、工伤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10、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该如何维权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二)规定,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最低工资差额部分。


发表日期: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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